常看古装剧的人一定看过,古时候,公堂上判刑之后都会扔下一个牌子,对着左右喊道“拉出去打五十大板”;接着两边衙役就会把犯人按到地上,用棍子打犯人的屁股,这就是古代五刑之一的“杖刑”;别以为“杖刑”就是打打屁股这么简单,没什么大不了;其实,打屁股有时也会要人命的,端看执法人“怎么打”

古代有一种刑法,女人宁愿死也不想受此刑,但男人却抢着要

▲古代很多刑罚对女人来说十分不公平。(示意图/翻摄自百科词条)

杖刑之所以在古代这么盛行,是因为自由裁量权非常大,既可以让你毫发无伤,也可以把你打死,全在于执法者的想法。一般掌刑人,对于轻重拿捏的技巧都十分高超,有的虽然看起来打的皮破血流,但却骨肉不伤;有的只见皮肤红肿,但却内伤甚重,甚至丧命,因此杖刑就有了很大的漏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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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同样是杖刑,执掌刑罚的人不同,犯人受到的伤害也不同。(示意图/翻摄自百科词条)

很多犯了罪的男人,在经过家人的贿赂后,执政者很大程度上会网开一面,决定给犯人“杖刑”,轻轻打几下糊弄过去就算交差,犯了罪的人抢着受刑,受完刑什么都不耽误,依然健步如飞

古代有一种刑法,女人宁愿死也不想受此刑,但男人却抢着要

不过,女子就很怕杖刑了!为什么呢?电视里的杖刑都是隔着衣服打的,事实上并非如此;根据史料记载,杖刑一般是“去衣受杖”,脱掉中衣(内衣),直接用毛竹、木板打臀部。南北朝时期的北齐、北周,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。其后相沿直至清末。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,必须“去衣受杖”,除造成皮肉之苦外,并达到凌辱之效。

古代有一种刑法,女人宁愿死也不想受此刑,但男人却抢着要

在隋唐五刑中,笞刑、杖刑是比较轻的,打10至50下的为笞刑,打60至100下的为杖刑,责打部位为背部、臀部和腿部。宋代则分为臀杖和脊杖,分别打屁股和背部,脊杖较重。元代至清末,笞刑、杖刑均只打屁股。

古代有一种刑法,女人宁愿死也不想受此刑,但男人却抢着要

▲真正的杖刑必须脱了裤子再执行。(图/翻摄自百科词条)

也就是说,杖刑必须脱了裤子再打,而且必须当众打,试想一个黄花大闺女,被人扒了裤子,当着乡亲面前打屁股,别说是古代了,现代女性也受不了;所以这些被判杖刑的女人,就算挨过了刑,也挨不过日后乡亲的闲言闲语,所以女人就非常害怕受到“杖刑”

古代有一种刑法,女人宁愿死也不想受此刑,但男人却抢着要

“杖刑”这个刑罚,虽说主要用来惩治奸恶,也常用来打官立威,但很多时候,也常被滥用。一支威武的刑杖,有时就是惩治百姓的名目。比如在明清年间,不止犯罪会被“杖刑”,甚至有时候横征暴敛,也往往是“杖刑”开路

比如清朝人陈舜系的《乱离见闻录》就曾批判道:康熙三年时,东南许多知县为催缴税粮,动辄就用“杖刑”打死数百人。多少民脂民膏,就是这么“打”出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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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清史稿》《乱离见闻录》《狱中杂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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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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